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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襄小学教学大楼
 
   
 
 
 
 
 
 
 
 
 
 


 
     
 
学习十六大精神、建设新建襄
预防校园侵害
3月29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9日定为200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发生。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通知要求,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当地校园侵害事件、案件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教育日及全年的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校园侵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活动。

  通知还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预防校园侵害事故的发生。各地教育、公安、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共同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全年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保护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严厉打击侵犯校园和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同中小学校、残疾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映有关问题,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紧密结合今年“安全教育日”主题,继续在少年儿童中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增强针对性、实用性。

  通知强调,在今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每一所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根据当地实际,努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参与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

  另悉,3月29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国残联、团中央以及北京市等部门,将在北京市育才学校举办一场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

   
 
关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3月29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据统计,全国每天平均有一个教学班(约四五十人)的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每年有近2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死亡原因占第一位的是溺水,其次是交通事故。

  在我们的想象中,现在的孩子们总是沐浴在阳光之下,在家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在校有老师细致周到的关爱,但由于生活中一些意想不到的疏忽,悲剧还是不断地在发生。以某省为例:1999年,一名高一学生在长跑中因心脏病突发身亡;两名中学生在夏令营途中因意外死亡;因老师没有保管好体育课用的铅球,一名学生在试推时砸伤他人。2000年,某中学门口一辆车倒车不慎轧死一名女初中生;一名高三学生在打篮球时,被倒下的年久失修的球架砸死……一幕幕不该发生的惨剧在提醒我们,关注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南京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徐萍告诉记者,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问题,而目前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却只局限于纪念日,局限于一两次的活动日。在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也非常单调,往往是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了就忘。而在国外,安全教育的内容丰富而实用。比如日本有一种“敬畏生命”教育,要学生把重达五六斤的沙袋绑在腹部一天,让他们体会妈妈孕育出一个生命是多么艰难,从而认识到生命的宝贵、生命的价值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在日本还有一项训练课叫“人工心肺复苏”,帮助模型娃娃进行心肺复苏,要求所有的中小学生都必须过关。而在我们的保健体育课上,却很少有这些实用的训练,以至于意外发生时,学生往往手足无措,连简单的包扎伤口都不会,也有不少因不懂简单常识而酿成大错的。

  徐所长认为,中小学生的安全是系统工程,学校和家庭不可能承担其所有的监护责任,还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每个细节做起,一段防护拦、一个预警标志的设立,都可能会避免悲剧的发生。